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开展2013年山东省高等学校学生教育与管理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创建者: 张立强   发布时间: 2013-10-14 浏览次数: 84  

鲁高工委通字[2013]72号

各高等学校党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研究,提升高校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省委高校工委研究决定,与山东省高等学校学生教育与管理研究会联合开展2013年山东省高等学校学生教育与管理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研究项目分为一类课题3项,每项资助经费10000元,二类课题12项,每项资助经费5000元,三类课题(辅导员骨干专项)30项,每项资助经费2000元。经费由山东省高等学校学生教育与管理研究会负责。各课题中标高校按课题实际需要给予相应经费配套。

      一类、二类课题参照课题指南(见附件1)进行申报,其中一类课题为重点研究课题,二类课题侧重对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机制与方法进行研究,三类课题由辅导员自拟题目进行申报,着重就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的实务、案例、技能进行研究。 

     二、申报要求 

     1.一类、二类课题由各高校党委或学生工作部门负责同志牵头申报;三类课题为辅导员骨干支持专项,由一线专职辅导员个人或团队申报。

     2.每所高校只能参与每类课题的一个项目申报。每个申报者限报一个项目,申报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

     三、申报方法

     1.申报者应按照《山东省高校学生教育与管理研究项目申报评审书》(见附件2)的要求填写申报文件。

     2.各高校学生工作部门负责审核本校申报材料,择优推荐报送。

     3.申报者请于10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6份提交山东省高等学校学生教育与管理研究会秘书处,电子版发送至yjhmsc@126.com

     邮寄地址: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邮政编码:250100

     联系人及电话:崔 杨 0531-88364798

     张 伟 0531-88366171

     四、其他要求 

    1.各高校应交齐山东省高等学校学生教育与管理研究会会费,方具有申报资格。

     2.课题完成时限一般为一年。申报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者所在学校申报资格。

     3.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不得违规申报。

     4.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和山东省高等学校学生教育与管理研究会对申报课题的研究成果具有应用、推广或出版的权力。

 附件:2013年山东省高等学校学生教育与管理研究项目课题指南.doc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201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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